logo

员工拒绝从上海调往南京被解雇,法院判决公司赔偿44.6万

2023-06-13

上海一知名建筑公司员工穆某某一直在上海办公,期间收到公司要求其远赴百公里之外的南京工作的调令。然而,穆某某却不同意,并且仍在上海出勤打卡。公司以穆某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因此,双方发生争议,对簿公堂。经审理,仲裁委、一审法院均支持公司,二审法院却认为公司违法。最终,法院判决公司赔偿44.6万元。


本案中,双方就调整工作地点存在争议,穆某某虽未到新的工作岗位出勤,但是,在穆某某已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在原岗位工作的情况下,公司仍认定穆某某旷工与事实不符。


因此,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与穆某某的劳动合同,缺乏事实依据,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,向穆某某支付相应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原审法院所作判决有误,本院予以更正。


鉴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、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,故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。因此,公司应当支付穆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,566.07*12*2=445,585.68元。

文章地址:http://www.gxcai.com/jy/130569.html
  • 多地毕业生临近毕业被一企业解约
  • 适合在家做的自由职业包括哪些
  • 正规的网络兼职赚钱平台有哪些
  • 如何通过自由职业的方式实现月入过万的方法和技巧
  • 如何通过灵活用工帮助企业解决痛点
  • 目前比较正规的兼职招聘网站有哪些
  • 灵活用工平台的发展和未来展望
  • 广州:2025年实现银行业总资产达10万亿
  • 自由职业者如何提升职业价值
  • 工作岗位外包对于企业来说有哪些好处
  • 吉林实行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
  • 灵活用工可以解决企业哪些问题
  • “上四休三”公司老板谈效果:不建议模仿
  • 北航:本科毕业生深造率约71%